这看起来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不过我不想讲的那么复杂,相信很多人也自以为十分清楚。所以我想为了让你能够坐下来好好的把这篇文章读完,我觉得我最好还是从我自己的经历说起。
2001年的我正在上高中,和许多处在哪个萌动年代的孩子一样,我开始有了自己对这个社会所谓的思想和理解。当父母错误的估计了我的心理年龄并试图不再过多的限制我的时候,我接触到了CS。现在的高中生也许体会不到当年这款游戏和星际争霸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我也不想过多地描述,总之当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成为网吧霸主的时候,和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一支战队成了维持玩CS的动力。

现在想想也挺有意思,虽然十分幼稚,但是那种战队之间的转会和重组行为和今天相比确也十分相似。总之最后被我篡出来的这支精英战队拿到了全市比赛的第一名。随后的事情理所当然的发生了,一家很大的网吧找到我们,说可以免费训练和提供参加比赛的各种费用,这对当时的我来说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然而在训练了一段时间后,网吧老板提出了要求,让我们在参加正式比赛时把队标改成网吧的名字。自视清高的我没有答应老板的要求,理由是“我们战队比你们网吧有名,这样吧,我在名字后面加上你们的名字不就得了。”
老板什么话也没有说,第二天我们便发现自己的上网卡上已经没有一分钱了。其实想想挺傻的,现在为了赞助商而改队标是司空见怪的事情,而更改了队标是不是就等于失去了尊严?显然不是。
总之,这种网吧赞助的例子便是中国电子竞技商业合作的雏形,而看一看今天的境况,你似乎会觉得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但是我想说的是,这村子有点小,不好好走的话就彻底迷路了。
何谓赞助
最主要的商业合作模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赞助了。所谓赞助,在市场经济如此发达的今天,相信任何人都能够说出点门道来。但既然是关于商业合作的文章,那我当然要先从赞助的定义来说起。

以下是几条不同组织及个人提供的对体育赞助的描述:
国家体育总局对体育赞助的定义为“企业通过对体育组织、体育活动的经费、资源的支持以达到企业获利的行为。”
1983年的豪威尔报告将体育赞助定义为:某机构或个人对体育项目、体育比赛、体育组织提供的支持,双方互利互惠.该报告最后说,体育赞助服务了整个体育,同时也服务了参与体育的人群。
施耐特认为,“体育赞助是指一种商业关系,它存在于资源供给者与体育事件(活动)或组织之间,资源供给者提供资金、资源和服务,体育事件(活动)或组织便授予一些权利以及其他可获得商业利益的要素作为回报。
我国学者鲍明晓认为,体育赞助是指以体育为题材、以支持和回报为内容、以利益交换为形式、以达成各自组织目标为目的的一种特殊的商业行为.现代真正意义上的体育赞助产生于上个世纪的60年代。
由此可见,体育赞助是一种商业行为,应该是在预想中投入与回报成正比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其实说白了就是我掏钱了,我就应该得到相应的东西,可能有些太白话,但是实际就是如此。
但是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实际运作过程中,中国的电子竞技在这个环节上有很大的进步,但更多的,是问题。
自我中心
上面的四条定义我想大家可能没兴趣仔细看吧,那我就帮你们来分析一下。可以看到的是,这四种定义的出发点其实都是体育本身,或多或少的都提及了企业赞助的方法和形式,而这种交换的条件更多的描述是“互利互惠”的“回报”,那么何为回报,通过何种途径来实现互惠互利,以上这四条定义都没有提及。

倒不是说以上这四条定义的描述过于片面,因为本身就是出自于体育组织或者是体育文章里的东西,没必要也没条件去过多的描述赞助商的获利方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不应该去了解赞助商,体会他们真正想得到的东西。
前面我想大家都看了本刊对于Intel中国市场推广经理李海滨先生的采访。当记者问到关于中国的电子竞技赛事有没有很好的体现赞助商利益的时候他这样表示:“这个和主办方以及承办方对这个产业的理解有很大关系的,有的赛事非常的职业,对赞助商的体现会非常的到位。但是有些赛事会迫于主办方、承办方或者政府职能部门的压力,对赞助商和合作伙伴利益的体现就欠缺一点。咱们的十个手指头伸出来都不一样长,各个赛事的水平当然也不会一样。现在的赛事以自己为出发点的太多了,都认为我是一个赛事,我就应该值多少钱,我需要什么样的东西。我觉得它们更多的应该换位思考,我们都应该从客户和目标受众群体为出发点,他们应该切实的站在赞助商的角度考虑一些赞助商的利益反馈,想要突出的信息,以及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赞助。因为赞助商和合作伙伴不是只需要曝光这样的结果,他们需要了解一些厂商们有可能存在的市场模式和业务模式,以及盈利模式,如果考虑到了这些要点,我想方法可能会更好一点。”
可以看到,中国电子竞技的商业合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今天这样的进步,最主要的是因为中国电子竞技拥有如此广大的受众群体,最简单的道理,人多了,商机自然也就会多,这就是为什么那些世界知名的厂商会蜂拥而至的原因。但是我们的赛事主办方们可不这么想,“看吧,这么多头头脑脑都来了,我多有面子啊,他们都得捧我的场子。”话是我自己编的,但是谁又敢保证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对自己的赛事过高的定位是中国电子竞技赛事的一个普遍现象,说句俗点的话就是太浮。到底有没有人仔细的想过为什么那些厂商要拿出如此大的力量来赞助你的赛事?仅仅是那些广告吗?选手、观众、厂商全都不满意,最后落了个里外不是人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