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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休闲区版规(2007.8.12修订)

本主题由 tangbaobao0318 于 2008-4-21 12:44 推荐主题

休闲区版规(2007.8.12修订)

为在水区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交流环境,特放宽灌水限制,制定此版规!

注:本规则仅在水区有效,其他区的发言还请遵守所在区之规定。
引用:

版规正文



一 禁止与处罚

1.禁止发布违法反动、讨论政治、暴力、情色(包含色情擦边类)内容。违者给予删贴、禁言3天处罚,以后再犯的永久禁止登陆;
2.禁止人身攻击、辱骂他人。违者给予删贴、禁言3天处罚,以后再犯的永久禁止登陆;
3.禁止广告。违者给予删贴、禁言3天处罚,以后再犯的永久禁止登陆;
4.关于主题:禁止主题标题或内容乱码(例如dhjksdfhkfdsiudskjh)、空白、仅仅表情符号。违者每贴处以5-10金币罚款;
5.关于回复:禁止乱码(例如dhjksdfhkfdsiudskjh)、空白无内容,但允许仅以表情符号、顶、支持等作为回复。违者每贴处以5-10金币罚款;
6.禁止刷版。刷版定义:整版都是某一人连续发表的主题或回复,超过20篇以上被视为刷版,处以每贴5-10金币罚款,经劝告不改者永久禁言处罚。

二 允许与奖励

1.未明令禁止之内容皆视为允许!
2.对于一些有价值的原创或者是转帖,短期内引起较大反响、讨论比较热烈的帖子,给予10-50金币奖励。
对于以上规定,会员有任何意见均可提出,我们会虚心接受改革建议。
如果觉得不错,请将『 游戏藏宝湾 』添加到收藏夹。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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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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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  给我的贴加点分吧   《中国神话中神仙完全列表(版主来加点分鼓励下吧) 》   我钱好少呀  
知人者,智也.自知者,明也.
胜人者,有力也.自胜者,强也.
知足者,富也.
强行者,有志也.
不失其所者,久也.
死而不忘者,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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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的你要是能收集到相对应的图的话,我会帮你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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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放开手 于 2007-8-12 22:19 发表
版主  给我的贴加点分吧   《中国神话中神仙完全列表(版主来加点分鼓励下吧) 》   我钱好少呀  
我记得他是用了很多钱去养宠物的哦...哈哈!把钱用光了啊?


僞自己制簉①颗堅強dē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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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条件的接受
我早已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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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这种规定!

[ 本帖最后由 MYQ 于 2007-8-16 23: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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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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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学活用, 米意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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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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