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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关于举办CEG2008对战类联赛的通知(附竞赛规程)

本主题由 szsqh 于 2008-3-6 19:21 下沉

关于举办CEG2008对战类联赛的通知(附竞赛规程)

体总字[200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总会,各电子竞技俱乐部:

    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办的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以下简称“CEG2008对战类联赛”),定于2008年5月至2007年11月举行,经研究,决定CEG2008对战类联赛由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青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全年比赛分4站举行。

    此项赛事被列为2008年度全国电子竞技积分序列赛事。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省(区、市)电子竞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电子竞技俱乐部及运动员的注册工作,各电子竞技俱乐部切实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确保比赛圆满成功。

全国体总秘书处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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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G2008对战类联赛竞赛规程

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赛事名称

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北京华奥星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青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三、赛制

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以下简称“CEG2008对战类联赛”)为俱乐部联赛,采用分站赛,共设4站,在4个城市举办,实行积分制。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 上 海,2008年5月16日至18日

第二站 哈尔滨,时间待定

第三站 成 都,时间待定

第四站 北 京,2008年11月15日至18日

五、竞赛项目

(一)正式项目

1.极品飞车11——街头狂飙

2.实况足球2008

3.美国职业劲爆篮球NBA LIVE 2008

4.FIFA足球2008

5.男子反恐精英1.6

6.魔兽争霸III——冰封王座1.21b

注:魔兽争霸项目游戏版本视游戏最新官方补丁版本而定

7.星际争霸——母巢之战1.15(二)表演项目

女子反恐精英1.6(第二、四站设立)

六、参赛资格

(一)俱乐部参赛资格:

1.凡按照《全国电子竞技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规定,经过注册的电子竞技俱乐部均可报名参赛;

2.拥有一个或多个项目运动员的俱乐部均可参赛,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选派运动员代表其参赛,所有俱乐部和运动员必须进行CEG2008年度赛会注册(女子反恐精英项目无需进行注册),有关要求详见《关于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报名及年度赛会注册的通知》。

(二)运动员代表资格及审核:

1.代表俱乐部参赛的运动员须与俱乐部有劳动关系,并已按照《注册办法》办理注册或转会手续;

2.运动员与俱乐部应签署劳动协议,转会运动员须由运动员、输送俱乐部和新俱乐部签订三方协议,以上协议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组委会在年度赛会注册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俱乐部的参赛资格和运动员代表资格进行审核,并在CEG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一经查出作假行为,将取消俱乐部参加CEG2008对战类联赛的资格。

(三)转会期

CEG2008对战类联赛设立转会期,参加转会项目为男子反恐精英,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30日,名额为每队2人。
七、年度赛会注册名额和参赛名额
(一)俱乐部各个项目可进行注册的名额为:
1、反恐精英男子2队,每队5人,限报替补1人;
2、魔兽争霸、星际争霸各4人;
3、实况足球、NBA LIVE、极品飞车、FIFA足球各2人。
(二) 参赛名额:
1.实况足球、NBA LIVE、极品飞车、FIFA足球、反恐精英男子、反恐精英女子,每站每个俱乐部限报1人(队)参赛;
2.魔兽争霸、星际争霸,每站每个俱乐部限报2人参赛。
3.组委会将视实际情况,邀请国内外高水平运动员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颁布的最新《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
(二)赛制:
1.CEG2008 对战类联赛各站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小组积分前两名进入下一阶段;
(2)第二阶段:采用单败淘汰赛,直至产生此阶段最终排名。
2.各站少于6人(不包含6人)参赛的项目,直接进行单败淘汰赛。
3.竞赛编排:采用抽签方式进行。
4.分组循环赛积分方式:
在分组循环赛中,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依照此原则进行小组排名。
5.弃权:
运动员(队)主动放弃比赛资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检录视为弃权,主动弃权须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确认。
(三)参赛运动员自备比赛用外置设备(鼠标、键盘、耳机、手柄、方向盘),自备设备须在赛前向组委会申报,并在赛前接受组委会检查。
九、参加办法(报名表格点击下载
(一)运动员只可报名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二)每个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
(三)提交各站参赛名单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因特殊原因更换运动员须经组委会同意,擅自更换运动员的俱乐部将取消其该项目本站参赛资格;
(四)俱乐部必须参加该年度全部四站的比赛以及开、闭幕等重要活动。
十、服装规定
(一)俱乐部自行配备服装,参加所有活动须统一着装。
(二)服装要求:
1.服装正面:可出现俱乐部名称及logo,服装生产商、主赞助商logo各一次,文字面积不得超过10cm*30cm,logo面积不得超过20cm*20cm;
2、服装背面:可出现俱乐部名称、运动员姓名各一次,面积不得超过10cm*30cm;
3.右上臂外侧:可出现俱乐部或主赞助商logo一次,面积不得超过10cm*10cm。
(三)俱乐部须在年度赛会注册时向组委会提交服装JPG格式的正、反面设计图稿或照片,要求效果清晰,可明确显示服装色彩、文字、图案等要素,经组委会审核后,方可穿着。
十一、俱乐部积分:
CEG2008对战类联赛实行俱乐部积分制度,俱乐部各站比赛每个项目运动员的积分总和为俱乐部的年度积分。
(一)各单项积分办法:

名次

分值

第一名

30

第二名

25

第三名

20

第四名

16

第五名

14

第六名

12

第七名

10

第八名

8

第九至十六名

4

参赛基础分

2

(二)每站每个项目参赛运动员少于16人,第一至八名获得相应的名次积分,其余运动员只获得参赛基础分。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设立“团体总分奖”、“年度最佳俱乐部”、“年度最佳运动员”、“年度最佳外籍运动员”、“年度最佳裁判员”、“年度最佳媒体”等奖项。
(二)录取方式及奖励办法:
1.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金、奖杯和证书;
2.每站每个单项第一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牌和证书;第二、三名,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
3.其他奖项,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奖金额度:总计124.4万元
1.团体总分奖:

名次

金额(人民币元)

第一名

10万

第二名

7万

第三名

6万

第四名

5万

第五名

4万

第六名

3万

第七名

2万

第八名

1万

共 计

38万


2.各站各项目奖金:(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合计

反恐精英男子

3.5

2

1

6.5

魔兽争霸

2

1

0.5

3.5

星际争霸

2

1

0.5

3.5

实况足球

1

0.5

0.3

1.8

NBA LIVE

1

0.5

0.3

1.8

极品飞车

1

0.5

0.3

1.8

FIFA足球

1

0.5

0.3

1.8

反恐精英女子

1

0.5

0.3

1.8

共 计

86.4万


3.各站及年度奖金由组委会于第四站比赛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至俱乐部。
(四)CEG2008年度积分前12名的俱乐部参加2009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
十三、参赛保证金
俱乐部须向组委会缴纳参赛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
十四、违禁
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
十五、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处依据《全国电子竞技竞赛规则》以及《全国电子竞技裁判员管理办法》组建仲裁委员会和选派裁判员。
十六、保险
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俱乐部自行办理的须在年度赛会注册时向组委会提供保险证明;
(二)组委会统一办理的具体方法:
1. 投保对象:参加CEG2008对战类联赛的所有运动员;2. 保险资费:24元/人(四站,6元/站);
3. 理赔资费:

保险公司

保额(万)

附加医疗(万)

免赔(元)

报销比例

保费(元)

人保

40万(10万/站)

1.2万(0.3万/站)

100

100%

24元(6元/站)

4. 办理方法:
(1)俱乐部须填写保险申报表(点击下载)并加盖公章,于赛会注册时传真至组委会;


(2)俱乐部在报到时,提交保险申报表原件, 统一缴纳保险费,办理相关手续。

5. 理赔:
运动员在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发生相关紧急救援、医疗的情况,须在投保期限内向组委会进行申报,并由保险公司按投保协议进行相应的理赔。
十七、经费
(一)CEG2007团体总分前12名俱乐部赛会期间的住宿费由组委会负担;其他费用自行负担;
(二)其他俱乐部赛会期间一切费用自行负担。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联系方式
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组委会
联系人:刘斌
电 话:(010)67028470、67024470转8023
传 真:(010)67028470转8888
邮 箱:ceg2008@tom.com


CEG2008对战类联赛年度赛会注册通知

各参赛电子竞技俱乐部:

    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以下简称“CEG2008对战类联赛”)将于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举行,联赛采用分站赛形式,CEG2008对战类联赛实行年度赛会注册制度,根据《2008全国电子竞技运动会对战类联赛竞赛规程》,现将年度赛会注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赛会注册:

(一)注册时间:2008年3月3日至3月31日。

(二)外籍运动员:每俱乐部限2名外籍运动员。

(三)年度赛会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以下表格在点击下载):

1.《CEG2008对战类联赛俱乐部登记表》;

2.《CEG2008对战类联赛俱乐部年度赛会注册表》;

3.《CEG2008对战类联赛运动员登记表》;

4.《CEG2008对战类联赛外籍运动员登记表》;

5.俱乐部或上级单位的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俱乐部注册证复印件;

7.运动员劳动协议、转会协议复印件;

8.运动员注册证复印件。

二、第一站报名:

(一)第一站报名时间:2008年3月3日至3月31日,逾期按弃权论;

(二)提交《CEG2008对战类联赛分站赛报名表》(点击下载)。

三、年度赛会注册及分站赛报名的方式:

俱乐部须将书面材料传真至组委会,并将原件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信封须注明“CEG2008报名”)。

四、参赛保证金:

俱乐部须在年度赛会注册截止前,将参赛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至组委会指定帐号,附言栏注明“保证金”,并将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逾期将取消参赛资格。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户 名:北京青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帐 号:910 801 5474 0000 270

五、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斌

电 话:(010)67028430、67028470转8023

传 真:67024470转8888

邮 箱:ceg2008@tom.com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路13号115中学216室

邮政编码:100061

[ 本帖最后由 szsqh 于 2008-3-4 2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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